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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使用违规多用途预付卡消费有风险

2017-11-16 08:42

为规范预付卡市场秩序,有效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健全监管机制和法规制度,净化市场环境,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联合商务部、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旅游局、银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活动。

据介绍,预付卡以预付和非金融主体发行为典型特征,按发卡企业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的用途预付卡,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发行多用途预付卡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属于商务部门监管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预付卡机构必须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否则将被按照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而擅自扩大单用途预付卡的应用范围,发行与受理跨法人、跨领域、跨地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等非法行为也将受到查处。

相关人员向笔者介绍,对于整治多用途预付卡业务违规经营内容,主要检查预付卡发行主体合规资质、客户备付金安全、预付卡资金结算以及其他相关业务;清理整治无证经营多用途预付卡业务的机构;惩戒擅自将单用途预付卡转为多用途预付卡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预付卡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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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 多用途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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