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卡电子钱包余额清退的公告
公 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人行福州中支《关于做好福建省社保卡电子钱包应用退出工作的通知》(福银[2012]12号)要求,我行于2013年起停止了市民卡(PBOC1.0)电子钱包的各项应用。现随着市民卡金融标准升级,新版PBOC2.0标准的市民卡已能支持借记金融IC卡账户和电子现金应用。为更好服务广大市民,我行决定于近期对原PBOC1.0标准的市民卡电子钱包账户留存余额进行统一清退,余额款项将转入对应的市民卡个人储蓄账户内,届时客户可持市民卡(首次办理业务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详询客服:400-893-9999。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陈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