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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人保财险“以案说险”丨防范修理厂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

2021-03-20 18:42

 

 

【编者按】近日,宁德人保财险在宁德范围内启动主题为“以人民为中心,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宁德人保财险通过“以案说险”方式,生动形象地向消费者宣传金融保险知识,提高消费者金融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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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修理厂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

 

【案情简介】近期,车主尹某拨打福建人保财险客服热线95518投诉反映,车牌号为浙C**的车辆在续保时才发现出险次数与实际报案次数不相符,表示不满并要求核实处理。

经查,某汽车修理厂利用投保车辆制造假赔案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该修理厂在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被保险车辆第一次报案的记录编造另一起车辆虚假出险信息,并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转帐支付授权书》上伪造被保险人签字骗取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将身份证件等信息交予修理厂,导致产生第二次出险记录。

【案例分析】本案保险消费者在车辆发生理赔事故后,由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为图方便将被保险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的驾驶证等相关理赔资料交修理厂代办理赔,修理厂利用消费者的信任,使用上述信息制造虚假保险事故骗取理赔赔偿。

【风险提示】为防范维修机构利用保险消费者信息骗取保险金,宁德人保财险此提醒广大醒消费者在办理车辆理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索赔时一般由被保险人向保险机构提交被保险人身份证、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和银行卡等相关证明和资料,保险机构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尽量减少委托他人代办,导致消费者信息泄露。如被保险人需要将理赔款项直赔到修理厂,可直接与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实物赔付确认书》。

二是如保险消费者需委托他人代办理赔时,应与委托人签署委托授权协议,委托授权协议应明确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在委托他人代办理赔时,不要轻易提供被保险人证件原件信息,可提供复印件并注明使用范围和有效期等。

三是车辆理赔结束后,保险消费者可登陆保险公司微信公众号或者向保险公司柜面查询理赔情况,确保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的真实性。如查询发现异常,可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核实,保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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