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荣:金融科技发展要平衡好创新与监管
⊙记者 孙忠 ○编辑 陈羽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近日举行的第七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表示,四大行与BAT“结对子”,对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非常有利。同时,应看到金融科技对于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产生了一定影响。未来金融科技发展必须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同时把握好创新与监管的平衡。
2017年,以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已成为业内关注焦点。
李东荣认为,在当前这样一股全社会关注金融科技的热潮中,金融从业者尤其应该客观冷静,不应该刻意割裂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关系,忽略金融本质属性和技术发展的规律,过度炒作尚在发展初期的新兴技术。
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发展由来已久,目前正在朝着移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更高阶段发展。现在很多新兴科技企业也进军金融业,并与金融业相互融合。
李东荣认为,在快速发展中,金融科技已对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产生潜在影响。从正向影响看,通过多元化的金融主体有效竞争,将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商业模式,增强金融系统的稳健性。金融科技能够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将更多的小微经济主体纳入到经济金融活动中,有助于降低风险的集中度。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应用,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
从负向影响看,金融科技提供跨市场、跨机构、跨地域的金融服务时,会使金融风险的传染性更强,波及面更广,或者说传播的速度更快。金融科技服务的众多长尾客户,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弱,更容易产生“羊群效应”。金融科技主体依托网络效益、规模效益,更容易实现跨界混业经营,也可能产生一些不正当竞争和系统性风险问题。
同时,在货币政策工具方面,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等金融科技业务,降低了各类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成本和时间成本,使得金融市场对利率变得更敏感,有助于提高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同时,部分金融科技业务具有一定的货币创造功能,使得传统货币层次边界变得模糊。
因此,李东荣强调,需要把握好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监管的适度平衡。由于金融内生的脆弱性和外部规制的滞后性等原因,每一轮重大的金融创新在诞生之初,往往伴随着风险的快速累积。从金融业抑制创新风险规制的动态循环演进可以看出,金融创新和风险监管并不矛盾,两者之间必须形成适度平衡。在金融科技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考虑借鉴“监管沙箱”、监管科技的理念,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创新管理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应用试点、产品实验,让所有金融产品创新“走得动、行得通、坐得正”。另一方面通过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的并行互补,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的有机结合,建立金融科技风险全覆盖的长效监管机制,让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创新“看得到、穿得透、管得住”。李东荣
责任编辑: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