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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副总经理朱丽红:“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凸显四大亮点

2017-10-16 09:00 来源:中国证券网

在2016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大商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已经有32个项目获批立项,支持资金近7000万元。大商所副总经理朱丽红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今年的“保险+期货”的运行模式更为完善成熟,“保险+期货”的外延和内涵更为丰富,32个试点项目主要凸显出四大亮点。

一是参与试点机构开始尝试“收入险”,对农民的保障力度更强。2016年以前开展的“保险+期货”项目保障的是“价格险”,如果农民的售粮价格低于保险价格,则对农民提供差价补偿,从而一定程度上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但是,当出现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粮食产量大幅减产的时候,粮食售价可能较高,但由于产量低,农民的收入仍然得不到保障。

据悉,今年大商所支持的32个“保险+期货”项目试点中,有9个试点采取了“收入险”,即保障的是农民的预期收入,也就是当实际收入低于预期收入的时候,赔付农民差额部分,兼顾了农业生产中价格和产量两个核心要素。相较于“价格险”,“收入险”提供的保险保障更为全面,能更有效地满足农民多层次风险管理需求。

此外,为了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和试点项目的可持续性,今年的32个试点项目全部设置了“保底”条款,承诺在项目执行时,一旦出现标的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农民不能获得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将以相应的方式退还保费,保证参与试点的农民不受损失。

二是引入大型企业集团,探索打通粮食销售渠道。今年的试点项目不止满足于通过保险保障农民的基本收入,更是要帮助农民拓展卖粮渠道,在助力农民稳收、增收的途径上做文章。今年南华期货在黑龙江开展的“大豆收入险”项目和永安期货在吉林开展的“玉米价格险”项目、在东北地区开展的“大豆价格险”项目,分别引入了大型龙头企业九三集团和云天化集团这两家大豆压榨和粮食经营企业。在该试点项目模式中,龙头企业承诺对于投保的品种,按照事先约定的基差,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售粮的时机和价位,同时企业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锁定基差风险。这样一来,价格保险与粮食销售实现了无缝对接,也将农业风险管理体系推向更深层次。

三是引入商业银行,依托“保险+期货”向有融资需求的农户发放贷款。今年,华信期货在辽宁开展的“玉米收入险”试点项目引入了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支持。具体操作模式是,由于农民参与“保险+期货”、收入得到保障,提升了农民在银行的信用水平,银行以此对通过信用评估、符合贷款条件、有融资需求的农户发放贷款,可以部分解决农民购买农资的资金问题。该试点将现有的“保险+期货”升级为“保险+期货+银行”模式,对进一步丰富金融机构服务农业产业做了有益探索。

四是地方政府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为财政资金进入探索路径。今年获批的32个试点项目中,有2个项目获得农业部支持,有11个项目所在的地方政府表达了明确的支持意向。在近两年的试点过程中,大商所明显的感受到,在当前粮食市场推行的“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新机制背景下,粮食主产区的各级地方政府非常渴望运用市场化工具稳定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很多地方政府正在通过各种方式主动了解、积极参与,并为“保险+期货”试点提供配套支持资金。

据介绍,从欧美等发达国家农业保障体系的建设经验看,中央政府在农业风险管理中起主导作用,也是农业资金支持的主要供给方。我国地方政府深度介入“保险+期货”试点开展过程,对试点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为将来在试点中引入中央财政资金摸索新路。(记者 马爽)

责任编辑:晴天

关键词

期货 试点 农民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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