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 激发活力 省科协进一步加强科技社团组织建设

近日,省科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社团组织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科协综〔2022〕9号,简称《通知》),对省科协所属省级科技社团的组建、换届和年度报告、治理结构、分支机构等组织建设中的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规范。

《通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57号),以及中国科协、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结合省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实际制定,是省科协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科技社团治理能力,推动科技社团更好地服务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党对科技社团的全面领导,《通知》要求科技社团及其分支机构须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科技社团党组织要政治把关社团换届,前置监督审议社团发展规划计划、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大额经费开支等重大事项,确保科技社团改革发展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二、突出团结引领。为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团结带领科技工作者建功新时代的作用,《通知》对科技社团个人会员人数、代表性、覆盖面提出基本要求。同时,要求科技社团理事、分支机构委员构成兼顾年龄结构、代表性和地区覆盖面。对申请成立科技社团的发起人、科技社团的负责人、分支机构委员和负责人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比例和年龄做出规定。

三、推动分类发展。为促进科技社团聚焦内涵建设、打造特色品牌,《通知》首次提出了分类发展的要求。首次对科技社团进行了分类,按照工作侧重点不同分别命名为学会、研究会、协会;首次对分支机构进行了分类,要求根据工作范畴不同分别命名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

四、规范组织建设。针对科技社团在成立、换届、分支机构设立等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通知》梳理明确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提出科技社团规范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履行内部治理职责时应注意的事项。同时,对报批、报备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五、强化内部治理。为构建更加有序的科技社团内部治理机制,《通知》强调科技社团要建立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会长(理事长)办公会制度、监事会制度,规范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方法和监事会的监督事项。首次对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党组织领导班子、科技社团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提出任职要求和任职回避制度。

《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明确科技社团组织建设有关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省级科技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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