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科学真理性和法治权威性的高度统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的重大意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军心民心所向,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实现了科学真理性和法治权威性的高度统一,实现了党的理论优势和国家法治优势的高度统一,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进一步筑牢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进一步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统一起来,有利于高举新时代的精神旗帜,最大限度地汇聚强国强军的磅礴力量。
把党领导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宪法发展的显著特点和基本规律。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一致,因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30多年来,每当党的理论创新形成重大成果并写入党章,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都会及时修改宪法。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这些修改,都顺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更好地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更好地推进了党和人民事业。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人民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强国强军实践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已被实践所充分证明,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中已经形成高度共识。2017年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以党内根本法的形式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在党中央征求修改宪法意见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一致赞成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及时把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载入宪法,反映了全党意志、全军心声、全国人民共同意愿。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修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进一步把党的指导思想明确为国家指导思想,能够进一步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增强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学习贯彻和实践运用这一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契合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社会主义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性和社会主义法治权威性有机统一起来,以更好发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指导作用,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指导思想、领导核心、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一系列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原则,规定了国家一系列大政方针,体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次宪法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指导思想,必将有力推动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契合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逻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逻辑。经过90多年努力奋斗,我们党领导人民相继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一系列重大胜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奋进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迫切需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解答新的“时代之问”,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既能充分发挥这一思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作用,也有利于推动我国宪法完善发展,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体现了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宪法发展规律,为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实现党的理论优势和国家法治优势高度统一,体现了我们党在理论上、政治上、法治上的高度成熟、高度自信。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为确保这一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提供了宪法依据。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首先是坚持党在思想上的领导。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掌握思想领导是掌握一切领导的第一位。”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指导思想明确为国家的指导思想,牢牢掌握思想领导权。党的十九大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赋予其最高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使之成为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根本遵循,有利于增强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遵循了我国宪法的发展规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次修宪,贯穿着这样一项行之有效的惯例:每次宪法修改都在党提出新的重大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之后进行,并且总是党章修改在先,宪法修改在后。比如,1992年、1997年、2002年,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分别修改党章后,1993年、1999年、2004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分别对宪法作了相应修改。每一次修宪都是为了及时确立党的最新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宪法地位,使其成为指导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准则。2017年党的十九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改宪法,将这一思想确立为国家指导思想。这次宪法修改,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宪法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执笔:张明仓)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