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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两个创新”为驱动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2018-04-23 16:05 来源:《红旗文稿》

宁德网

红旗文稿消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同时,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还存在着观念落后、主体单一、手段陈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亟须深刻把握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新特征、新要求,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努力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充分发挥体制创新的牵引作用,构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是实现社会善治的必然要求。如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党委领导,是社会治理必须强化的政治保障。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有效整合各种治理资源,团结各方面的社会力量,把党的政治优势、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的治理优势。

政府负责,是国家履行社会治理职能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应切实担负起主要责任,依法管理社会事务,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和公共职能,既要履行好兜底责任,把该管的管好,又要把市场能办的交给市场,把社会能做的还给社会,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社会协同,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的必由之路。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形成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水平的关键所在。当今世界,社会治理跨界性、关联性、复杂性增强,团队精神、协作机制尤为重要,要形成区域合作、部门联动、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公众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保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依法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模式。依法治理过程中,基础性制度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要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相关政策制度制定完善工作,加快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各治理主体分工负责、良性互动,实现优势互补、密切协作,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法治、德治、自治的有机统一,是行政机制、社会机制、互助机制、法律手段的有机统一。

二、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社会治理智能化,就是把现代科技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运用最新科技成果提升现代社会治理效能。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地改变着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当前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社会矛盾和问题专业性、复杂性、关联性也不断增强。只有积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才能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精准性和便利性。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要善于运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建立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指标体系,汇聚整合各领域信息,运用数据分析模型,全面排查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隐患,提高对各类社会矛盾的发现预警能力,形成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综合研判、跟踪督办、应急处置于一体的工作体系,及时排除、预警、化解、处置各类矛盾风险。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是社会安定的风向标。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优化整合国家科技计划和资源,统筹支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开展事故预防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统一标准规范,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构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国“一张网”。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加快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立体化、信息化、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防控网络。要从统筹城市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入手,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实体运作、集约高效的城市安全综合治理指挥调度机制,整合社会治理和市政管理相关部门资源,确立其全方位监测预警风险、统一归口应对处置各类风险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城市运行异常情况、隐患苗头的提前发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考虑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在预防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应按照“十三五”期间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划要求,以“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为目标,深入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加快实现联网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要着力改革和加强城乡警务工作,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有效防范化解网络风险,坚决维护网络社会安全。随着网络信息技术不断演进,互联网对经济社会发展渗透、融合、驱动作用日趋凸显,带来的风险挑战也日益增加。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信息化规律特点,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把网上和网下治理、法治手段和技术手段、专门力量和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净网清网行动,完善网络风险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网络社会治理水平。

强化科技与人文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文化、心理与科技的融合创新力度。围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科技需求,发挥文化、心理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加快心理服务专用装备、软件、系统的研发应用,创新社会心理服务手段、提高工作效能。不断实现从以人防、物防、技防为主的“三防”到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的防控体系转变。加强社会心理大数据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分析,引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三者良性互动。

三、协同推进“两个创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正确处理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的辩证关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释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是为了更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释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维权与维稳、秩序与活力、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是实现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必然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仅需要技术创新等“硬件”支撑,更需要体制机制等 “软件”保障,没有科技创新支持的体制创新是空洞的,缺乏体制创新保障的科技创新是盲目的,二者必须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

二是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社会治理体系才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高了社会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体系的效能。例如,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等为重点,确保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另一方面,要自觉把科技创新作为司法工作的强大引擎,以办案为切入点,以标准化、信息化深度融合为路径,开发智慧辅助办案系统,探索人工智能在司法办案活动中的应用,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突破人的体力、脑力局限,增强司法工作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又例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投诉举报难等问题,有些地方从优化审批流程入手,推动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方面,各级政府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做到省、市、县事项统一,流程统一,材料统一,再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另一方面,借助大数据,实时掌握“跑一次”过程中遇到的新痛点、新堵点、新难点,选定最佳解决路径,大大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动力。

三是逐渐实现由传统方式向新型治理方式转变。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一系列政治优势,比如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优势,组织职能部门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的体制优势,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工作优势等,都是社会治理有效实施的独特经验。但是,随着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协调利益关系、解决利益矛盾的难度加大;随着就业方式、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自组织日趋活跃,原有社会规范和管理手段逐渐弱化;随着社会思想观念多样化,凝聚共识的难度增大,这些都冲击着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给社会治理制度、治理方式带来了新挑战,同时也为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机遇和新动力。对此,一方面必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必须围绕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新要求,坚持以变应变、以新应新,主动拥抱现代科技,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成果,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对社会治理形势的分析、研判,增强社会治理的预见性、主动性、科学性,探索组织发动群众的新途径新办法,开创群防群治新局面;深入推进基层自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创新协商民主机制,使公共决策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树立共同体意识,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

四是把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融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认清大趋势,抓住大机遇,依托科技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把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结合起来,把科技创新成果运用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之中。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大数据和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大大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让社会治理过程更为智慧、精确和便利,为实现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和专业化提供了保障和支撑。比如移动互联网和媒体工具,有助于组织和动员各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做到共建共治共享;新的技术监控手段,增强了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有效性;如此等等。真可谓科技融合促进共建,信息互通推动共治,流程再造实现共享。实践证明,把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融合起来,将会焕发巨大的创造力,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17VZL004]、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4BRK008]的阶段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工业大学研究基地)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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