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宣讲轻骑兵”工作纪律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理论宣讲方向导向。
2.认真做好备课,保证讲课质量,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理论宣讲轻骑兵”声誉。
3.对于上级部署的重大理论宣讲与义务送课下基层任务,不得无故推诿;不得接受授课单位的课酬和纪念品、土特产,不得接受授课单位正常工作餐之外的宴请。
4.平时应邀外出授课,酬劳由邀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自愿支付,不得主动索要。
5.对外出授课反映良好的宣讲队员,在今后的外出授课任务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将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孙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