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司法局着力推进金融公证业务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券风险防控的通知》要求,11月2日,寿宁县司法局张庆丰副局长带领县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县建行、县信用社、县刺桐红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推介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服务。公证人员向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法律、文件依据,公证对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同时,还积极介绍了邮件送达保存证据公证、简易继承公证等相关公证业务,让他们了解公证、用好公证,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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