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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以案释法】:网店如何继承,公证为您解忧

2018-01-04 11:18 来源:宁德司法局

【导语】开网店成本低,很多年轻人选择了这种创业方式。但是对于很多开网店的个人来说,经营压力不小,更是有网店店主因过度劳累而猝死,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一旦发生这种情况,网店该如何继续经营?由谁来继承网店?近期,周宁县公证处通过办理相关公证为当事人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

【案例简介】

2017年11月下旬,陈某甲来到周宁县公证处,要求办理放弃其儿子名下淘宝店铺经营权的声明书及亲属关系公证。据了解,陈某甲的儿子阮某乙生前在淘宝网经营一家以其身份实名注册的销售鲜花的网络店铺,店铺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2017年8月,阮某乙意外去世。根据淘宝网相关规定,店铺到了验证店主身份信息的时间,由于阮某已经去世,“视频人脸识别”这道关卡无法验证,如果无法进行视频验证,店铺就会在15个工作日内被淘宝网关闭。根据淘宝网店过户的规定,需要上传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遗嘱、公证书等相关材料,且只能实名登记过户到一个人。陈某甲希望将儿子留下的淘宝店铺过户到丈夫阮某丙名下继续经营,目前已有儿子的死亡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儿子未婚无子女及父母关系的证明,还需要公证的相关材料。公证员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为陈某甲办理了亲属关系及声明书公证。数日后,陈某甲、阮某丙提供的材料顺利通过淘宝审核,儿子网店账户顺利过户到父亲阮某丙的名下。

【以案释法】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真实的活动。声明书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声明人对在民事活动中公开的意思的单方申请, 依法证明其声明行为的真实性而出具的公证。构成淘宝店铺的要素包括架上、仓储、物流环节中的实体财物和淘宝店铺相关账户登录、使用、经营及其信用、知名度、声誉等虚拟财产。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实体财产和虚拟财产权利均属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经营的淘宝店铺受法律保护。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属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阮某乙未婚无子女,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亲阮某丙、母亲陈某甲。陈某甲、阮某丙急需解决的是如何顺利接手儿子网店继续经营的问题,因此到公证处主要是为了办理确保淘宝账户顺利过户的相关公证。根据淘宝网店规则规定,淘宝账户(包括支付宝账户)为实名制且只能登记在一个人名下。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开始继承阮某乙的网络虚拟财产时,法定继承人陈某甲和阮某丙如何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因此,要解决实名登记一名规则与共同继承的冲突问题,陈某甲和阮某丙只能由一方作出声明放弃继承,而指定另一人继承。公证员在了解核实了相关情况和陈某甲的真实意图后,为陈某甲办理了与阮某乙的母子关系公证, 并为其办理了作为阮某乙的合法继承人以声明的形式放弃淘宝店铺的相关权益人声明书公证。数日后,陈某甲、阮某丙提供的材料顺利通过淘宝审核,儿子网店账户顺利过户到父亲阮某丙人名下。

【法条链接】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公证员提示】

1.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领取抚恤赔偿金等事项。

2.声明书公证一般包括放弃权利声明, 主张权利声明, 承担义务声明等三种类型。

3.根据淘宝网店铺的实际情况,其所有涉及的虚拟财产都围绕着店铺经营权在展开,所以目前大多数公证处还是以店铺经营权的继承来办理此类公证。

4.声明书必须亲自办理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周宁县公证处

责任编辑:晴天

关键词

阮某丙 继承 公证 店铺 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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