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举办2017年人民监督员培训班
10月19日至20日,市司法局在宏迪大酒店六楼第一会议室举办了2017年宁德市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本次培训内容着眼于提升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水平,加强我市人民监督员之间的沟通交流,采取集中授课和座谈讨论的形式进行。市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分管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市级人民监督员、受邀的部分宁德籍省级人民监督员等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在集中授课培训中,市司法局专门聘请了福建惠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陈其象给参训的人民监督员作了“职务犯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讲座,重点讲解了撤诉和拟不起诉两种情形的区别;在讨论的环节,参训的人民监督员针对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不少有益的、可供借鉴的建议,同时就如何主动与辖区内人民群众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提供的案件监督线索,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展开了讨论。市司法局专门邀请了温州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负责人和2名人民监督员,他们在会上就温州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人民监督员履职的典型做法予以倾囊相授,使我市广大人民监督员受益匪浅,履职能力和监督实效得以提升。
市司法局黄孝菁副局长在培训班总结时指出:人民监督员要加强对人民监督员身份和监督情形的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人民监督员要认真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履职,做好履职的每一个环节;人民监督员要提高认识,提升履职能力,为社会、为当事人、为自己负责任。
此次集中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参训的人民监督员都严格遵守培训班的作息制度,专心致志,取得了良好效果。培训期间,市司法局还专门为本届补选的9名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证书。
责任编辑: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