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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医调委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鉴定明确责任

2017-11-03 15:06 来源:宁德司法局

患者游某在柘荣县属某医院行右眼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后,视力不好,患方认为医方有过错,院方认为其不应承担责任,柘荣县医调委因医患双方申请调解本案。

在调解过程中,医调委向双方宣传调解原则以及《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过多次的解释、调解,最终双方同意通过医调委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对患者在医院治疗中医院的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及损害结果鉴定,以确定双方的责任。

柘荣县医调委坚持依法依规、居中调解,对依法应当鉴定的案件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鉴定,明确责任,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晴天

关键词

调委 调解 过错 柘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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