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06-06 15:27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24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我局2014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集中评议,提出了整改建议意见。按照《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评议意见》要求,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对评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整改责任、任务、时限落实到部门、到人,并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整改责任

从评议活动开始,市住建局党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带领干部职工按照“从提高认识入手、在整改提高突破、抓总结反思深化”的思路,自觉接受人大评议,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活动全过程,坚持边评边改,即知即改。集中评议会后,针对评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及时召开整改动员会,再发动,再落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抓整改,行动上积极迅速促落实;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住建局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能着手整改并需要长期坚持的,着眼于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对需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协调解决的,积极向上反映。局班子成员及时督查,带队对各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通过努力,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评议意见主要包括突出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强化房地产市场管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等5大项23个问题。针对这些意见,我局逐条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一)抓中心城市建设

1.规划衔接。对接“宁德市十三五规划”,组织编制“宁德市十三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目前已经进入评审阶段。并按照规划要求,组织编制了2016年中心城市建设项目与资金计划,按照“保续建、保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思路安排了一批道路、排水防涝、污水垃圾、供水、园林绿化、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2016年计划实施城建项目148个,计划总投资38.39亿元。

2.项目推动。一是优化提升城区路网。将城区路网建设项目逐年纳入中心城市城建项目积极推进,2016年度计划安排建设富春东路、金马北路、学院东路等52个市政道路项目。目前,天山西路一期已完成路面铺设,福利路一期已进入路基施工阶段,闽东中路计划于 6月份实现通车;金马南路、南天路一期、学院路东段二期、天德路一期、疏港路等一批道路以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计划目标。

二是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配合市规划局完成《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中心城区计划新增停车泊位300个;修订《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开展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牌整治工作,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牌,确保市容市貌整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新建、改建,2016年计划完成中心城区DN50以上供水管新建、改建10KM;启动雨污分流二期工程前期,重点解决蕉城中心片区(鹤峰路以东、宁川路以西区域),塔南工业区(南湖滨路以南、金马南路以北区域)等片区129个小区及单位的雨污混流现象;督促燃气企业完成市政燃气管道25公里。目前,已完成火车站前广场200个停车位建设;《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稿已完成并报市政府研究,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已拆除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牌70面;中心城区DN50以上供水管新建、改建10KM工程、雨污分流二期工程均已开展前期工作;已督促市本级管道燃气企业完成2016年中心城区市政燃气管道建设投资计划,并督促管道燃气企业根据计划进行建设,推动我市的燃气管道建设。

三是保障供排水安全。实施第二水厂供水能力从5万吨/日扩建到8万吨/日的工程;启动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摸底调查;提高水质检测水平,推动宁德中闽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通过省级水质监测站资质审批;推进供水“一户一表”改造,计划5年时间完成宁德市中心城区2万多户供水“一户一表”的改造,每年改造4000户以上。目前,第二水厂供水能力从5万吨/日扩建到8万吨/日的工程正在进行方案优化;完成水质监测站建设,现已能够对全部月检项目(原水、出厂水)进行检测;全面推进 “一户一表”改造,截止3月份,两区供水 “一户一表”改造指挥部已下达3000多户,其中有600多户正在进行施工,330户已基本完成前期各项工作,准备进场施工。

四是深化创园工作。加快大门山公园、塔山公园、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绿道二期等重点园林景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目前,大门山公园二期工程已动工建设,沈海高速公路宁德中心市区高架桥下整治工程标段Ⅲ绿道二期已基本完成,标段Ⅰ规划方案通过评审,方案报批稿正在修编;动工建设兰溪公园、环东湖慢到,塔山公园已完成登山步道建设。

五是加快危旧房改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危房改造问题,为推进中心城市主城区分散的零星危险住房问题,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2015年2月市政府出台宁德市中心城市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试行)。针对中心城区危房改造中存在审批期限长、重点控制区域广等问题,我局积极研究完善 ,2016年2月1日,我局草拟了《宁德市中心城市主城区零星危险住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两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并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已于3月2日报请市政府审定。此外,为加快推进“两违”治理工作,堵梳结合,完善“两违”分类处置办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牵头制定的《宁德市中心城市主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6年1月15日正式下发。

六是加强环卫工作。加强与两区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分管领导的沟通,督查两区履行已明确的职责,推进相关项目建设;加强对市污泥处置中心、市餐厨处置中心,金涵、贵岐、塔山垃圾中转站的督查、协调力度,促成项目落实。将环卫停车场项目列入中心城市建设计划加以推进;完成《宁德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编制,推动项目实施。目前,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两区环卫设施建设,并组织两区相关部门到莆田秀屿区进行环卫保洁及市政管理考察学习;贵岐垃圾转运站正在在施工中,已启动金涵、塔山中转站建设前期工作;《宁德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方案完成,南大塘排涝渠各段整治工程已分别动工。

(二)抓城乡统筹发展

1.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2016年我市按照省市部署继续推进全市29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重点做好赛岐镇、太姥山镇 “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目前29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基本生成,全年计划投资107亿元,实施499个建设项目;赛岐镇、太姥山镇在完成“小城市”培育试点实施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和报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试点镇发展定位和方向,将重点做好简政放权、小城市机构调整设置和总体规划优化提升等各项工作;按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正积极着手准备2016年第一季度“五位一体”现场观摩会相应工作,会议计划于3月份在霞浦召开,将对全市小城镇建设起到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2.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2016年我市继续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筛选、上报、审核,今年我市计划开展142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将创建14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12条美丽乡村景观带;按照“三整治三提升”的建设要求,重点推进美丽乡村景观带、“六江两溪”1公里范围内的美丽乡村整治建设,结合乡村旅游,积极打造美丽乡村一日游示范线路;同时将加大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村)指导工作,力争通过竞选继续实施1个以上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整治建设工作;继续加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村庄列入保护名录,充实建立完善传统村落保护体系,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目前正在和省住建厅积极对接,申报工作正有序开展。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2016年将全面完成“六江两溪”1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动工建设3万人以上的重点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启动1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动工建设东区污水处理厂、开展贵岐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目前,屏南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正和中闽水务在投资洽谈,中心城区的东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已经完成招投标。

4.解决乡村垃圾处理问题。2016年我市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三年专项提升行动,逐步完善全市农村垃圾转运设施,健全垃圾转运系统,建立农村长效保洁机制。同时,由市财政拨出300万元垃圾治理专项补助经费,并向贫困村倾斜,目前我局正在与财政局协商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待上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加快实施。

(三)抓房地产市场管控

1.稳定房地产市场。一是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动向,和税务、统计、土地等部门密切沟通、共享数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定期召集各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形势分析会,研究存在问题,建立房地产库存数据月报制度。二是及时出台稳控政策。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采取了一系列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政策措施,先后出台《宁德市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宁德市主城区商品房建筑区划地下车位销售和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等政策,从推进项目实施、提高公积金额度、鼓励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对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财政补贴等多个方面加大措施力度,进一步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今年2月,为做好我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我局牵头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宁德市区统购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的指导意见》、《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心城区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已报市政府研究。

2.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严格预售审批,将商品房预售具体事项制定清单许可清单目录、流程和格式化申请表,明确执行标准,规范办事流程,严格依法许可,并相关审批结果在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宁德市建设信息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预售方案内容、预售资金等进一步加强管理。二是规范产权交易登记。严格房屋技术规程和《房屋登记办法》开展产权登记和交易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填写使用,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信访。对于认真听取和落实群众对商品房质量方面的投诉,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3.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已拟定出台了金涵小区下一批保障房公开分配方案,做好续建项目租售方案报批工作,同时加强与交警、社保、公积金等部门和蕉城区的协调,启动申请前期工作;配合专项审计组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加大对擅自出借、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的查处力度,审计期间共清退不符合申请条件对象16户;已分解下达2016年度棚改任务,明确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实行“一月一通报”,重点督促进度滞后的项目,同时组织各县(市、区)抓紧对接国开行和农发行,加快落实建设资金,推进棚改工作,如期完成省下达任务。

4.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一是落实好人大《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定》,①促成市政府下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中心城区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体制的通知》(宁政办〔2013〕218号),将物业管理工作及维修资金下放两区并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的职责;②与市物价局联合下发《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宁德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2014〕182号);③开展物业人员岗位培训,邀请企业、省级物业专家举行讲座,引进高品质物业,2014至2015年底230多人参加年度培训,80多人进行继续教育,我市物业从业人员2015年达到3500人左右,截止2015年底,新增本地二级企业一家(二级资质企业达5家,引进外地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11家,其中9家项目注册地均在中心城区);④持续推进物业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建设,多次向省住建厅反映,促成省住建厅出台《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属地受理,归口办理”原则,畅通投诉机制,群众可通过邮件、电话、纸质报告等多种形式表达诉求,在规定时间内我局及时受理、协调、转办各类信访投诉。三是依据省闽建〔2014〕3号文件精神,出台《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简化审批手续,在使用维修资金十种紧急情况下,可不必要进行通过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程序,办事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

(四)抓建筑业提升

1. 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一是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对于查处的违法行为,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纳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进行评价,并充分发挥网站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公诸于众,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二是配合执法局、规划局开展打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擅自改变用途与设计、顶层加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和服务。加强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做好招标文件审查,重点审查评标办法的合理性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减少招投标投诉和行政处罚案件。四是积极推进我市电子招标系统的运行,提高招标过程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利用技术手段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

2. 加大安全监督力度。结合每季度综合信用评价考评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在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涉及工程施工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和建筑起重机械5类危险性分部工程;制定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宣贯和辅导,强化提升安全文明意识,建立黑名单制度。2016年以来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第一季度住建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得到提高,已经涌现一些工程项目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项目,共有宁德市纪委建设项目、亿利城B地块等8个工程申报省级安全标准化优良项目,宁德天行商务中心等6个工程申报市级安全标准化优良项目;省住建厅于3月28日在宁德逸涛A区地块逸涛侨苑工地召开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优良项目现场观摩会,将宁德逸涛侨苑工程作为全省观摩示范工地。

3. 加快企业主体培育。一是积极发挥建筑行业协会自律和桥梁纽带作用,企业诉求渠道畅通,有问题能及时反馈至主管部门;二是全年计划安排12期次的八大员岗位考核评价(机考),并可在县(市)设置专场,方便企业人员就近就地参加岗位考核评价(机考),以便取得岗位证书;继续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其完成全年技能考核认定5000人次,服务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位;同时于今年1月18日开通了八大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学员(八大员)可在网络平台自行报名、学习、考试,方便企业人员;截止目前,已安排八大员岗位考核评价(机考)2期(福鼎班、宁德班),共参加考试382人次,考试通过220人次;八大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共成功报名参加学习3031人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认定)工作已配合人社部门开展6个批次,完成技能考核认定820人;已受理并报送人社部门1243人,正在受理申报资料2076人。三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 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申报特、一级资质,以相关政策扶持本地企业。

(五)抓自身建设

1. 更好服务重点项目工作。认真落实重点城建实事项目,并把市政府承诺为民所办城建实事项目与开展“三服务”活动有机结合,抓进度、抓质量、重实效。倍受社会关注的供水管网发造、一户一表改造、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取得实质性进展;针对房地产市场销售疲软等情况提出了针对扶持措施;同时成立了市住建局总工办,定期有针对性、系统性地研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

2. 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认真学习《中共宁德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5〕2号)等各项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着力实施宪法法律,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与密度,在省住建厅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开展住建系统法律轮训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局政策法律顾问的作用,支持和配合法律顾问工作,尊重法律顾问发表意见的权利,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有效;三是做好行政处罚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四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属于公开属性的公文及事项,由信息中心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五是在认真完成2015年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审批事项简政放权下放委托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做好2016年度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建设实际,经分析研判,党组会议酝酿好形成工作方案。2015年招聘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1名,共提拔任用14名科级干部。今年将继续招聘、引进一批专技人才充实到业务科室,适时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4. 提高机关效能。印发了科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责;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专项清查整顿活动”,提升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梳理优化机关管理制度,制定2016年度绩效方案方案,定期考核检查绩效工作进展,确保今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机关作风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5. 推进廉政建设。组织参观宁德监狱,建立廉政专栏;建立“手机党校”,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三争一保”促发展活动,在下达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中增加党风廉政工作指标,明确追责问责;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2015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未发生被党纪政纪处分或效能问责,公开行政权力事项271项,“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爱岗敬业奉献已成为住建干部自觉行动。

6. 重视法律法规宣传。一是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局党组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订购行业法学读本报纸,举行法律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丰富多样的学法活动,激发执法人员学法热情,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主题活动中我局获得单位组织奖,同时,三位参赛者获得个人优胜奖。三是联合业务科室举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在群众关注的燃气安全、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质量等领域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引导,让消费者学法懂法,行政部门依法执法,从业者知法守法,不断营造住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总结,抓住主线,推进整改全面深化

今年以来,局党组对照市人大评议要求,对进一步搞好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研究,决定继续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深化整改成效。

(一)着力推宜业宜居城乡环境建设

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是当前国家政策鼓励和推动的工作,是改善我市城乡环境水平、促进有效投资的重要手段,国家和省已出台了系列政策,我局将准确把握,主动作为,强功能,补短板,提升城乡环境水平。

1. 着力补齐市政设施短板。继续实施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市政“五千工程”、垃圾处理、城市公共停车场、绿道、海绵城市和黑臭水体、园林绿化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市里已确定155亿的计划,各项任务指标分解已下达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性融资,加大投入力度。

2. 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方面,中心城区动工建设东区污水处理厂和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的福鼎市、古田县2座污水处理厂要完成扩建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完成“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以外3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其中蕉城、福鼎、古田各5座,福安、柘荣、周宁各3座,霞浦、屏南、寿宁各2座。 垃圾处理方面,动工建设中心城区餐储垃圾处理厂和福鼎市焚烧发电厂;全市新建26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或转运系统项目,其中古田8座,寿宁4座,福安、福鼎、霞浦、屏南各3座,周宁2座。

3. 提升园林景观建设水平。实施公园、道路、重要节点、小区、单位“五个”绿化提升工程,加大城市立体绿化、城市片林建设,推动市县建设园林苗圃。各县(市)至少完成1个城市公园、1条道路、1处重要节点、2个小区、2个单位绿化提升,完成5处以上立体绿化以及5公顷以上城市片林。古田县今年要通过升级园林县城验收。全市新建绿道100公里以上,其中市本级(含蕉城、东侨)25公里,福安、福鼎各20公里,霞浦、古田各10公里,寿宁、周宁、柘荣、屏南5公里。

4. 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分类指导各试点镇立足当地资源,差异化发展,实现以产带城、以城促产,产城一体、融合发展。深入研究小城镇发展的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探讨对策建议与发展方向,先行先试点。

5. 加快农村环境整治。今年继续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141个“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其中创建1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开展12条美丽乡村景观带创建工作;全市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2亿元,改造农村危房1000户。

(二)着力推产业健康发展

1. 稳定房地产市场。2016年房地产去库存已经列入中央经济会议五大任务之一,新年至今住建部和省政府已先后5次召开房地产去库存会议。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出台适合本地的有力措施,去库存,促投资,防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向好发展。

一是去库存。按照“ 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盘一策”的原则,落实具体楼盘去库存,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压力,支持居民首套房改购房需求,引导推进棚改和征收项目货币化安置,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转换通道,通过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公租房,采取有效鼓励农民进城购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销售策略,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多措并举,因地制宜,促进销售。

二是促投资。要建立房地产项目库,梳理掌握在建和拟开工项目情况,落实房地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区分不同类型采取相应措施,促进项目正常投资进度;要鼓励引导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开发产品结构,发展旅游、养老、文化地产,促进绿色住宅项目和精装修商品住宅在全市推行,增加有效投资,力争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247亿元。

三是防风险。要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与化解防控应急联合处置机制,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房地产风险项目的化解工作。对在建在售的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风险的,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一企一策,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促进项目建成销售,化解风险。

2.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把握现有政策,组织实施好今年保障性住房和棚改项目计划,抓紧开展前期工作,推进建设进度,确保今年新开工项目7298套任务能如期开工,年底基本建成3880套。有条件的县市要扩大保障范围,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进城落户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需要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推动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贷款融资,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

3. 扶持建筑业加快发展。我市建筑业产值不高,大有潜力可挖,将研究出台扶持政策,以“抓龙头、铸链条、建精品”为目标,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抓好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力争今年实现建筑业产值239亿元,比增16%,用3-5年时间,使建筑业成为我市支柱产业,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例保持8%以上。同时要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抓质量安全,继续开展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建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

(三)着力推城市管理改革

中央已经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里也将出台实施意见。我局将抓紧调研,深入研究,和编办、法制办密切沟通,提出我们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从机制体制上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全面改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着力推提升工作服务水平

1. 创新开展工作。面对新常态下的经济形势,不能等靠,要主动研究,对接政策,创造性开展工作。特别是城建项目的投融资,要强化资本运作和投融资能力,拓展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用好用足政策性金融贷款。

2. 推行高效服务。要践行“四下基层”和“马上就办”要求,严格履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责任“三大”清单,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廉洁行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局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抓重点、破难点,解决好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ndw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