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闽东日报见习记者 陈映红) 7月15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洪芹带领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副主任陈梅分别陪同调研。
检查组先后深入上汽集团宁德基地、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延亭风电基地、众源机械有限公司、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福鼎市六妙白茶有限公司、华益公司、闽威有限公司、品品香有限公司,实地察看相关企业服务平台、生产车间和科技研发中心,详细了解企业在科研投入、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情况,听取基层科技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一法一例”组织实施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激励政策措施落实,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公共服务保障,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要发挥企业在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整合各类要素资源,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着力推动“一法一例”全面贯彻实施,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落实责任,为补齐我省科技创新短板、更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责任编辑: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