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4-12-14 00:00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鸣所作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围绕我市加快发展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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