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5-12-12 00:00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建明所作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我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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