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建明所作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我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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