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2005年3月3日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宁德市委一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加快宁德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特作如下决定:
一、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是中共宁德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部署和省人大决定,加快我市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实施这一战略决策,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繁荣,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坚持发展为大、发展为重、发展为先;坚持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按照市委提出的战略决策和目标,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开拓创新,人一我十,团结拼搏,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二、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这一目标,充分发挥职能,对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审慎作出决定;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提高监督实效,促进市委战略决策的实施;依法行使任免权,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支持、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排忧解难;凝聚各方合力,营造发展氛围,支持发展举措,维护发展态势,保障发展格局;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市委的战略决策。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执政为民,转变职能,努力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政府;要认真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廉洁勤政;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切实肩负起谋划发展、致力发展、服务发展、推进发展的重任;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北承南联、对接两洲、西进东出、拓展腹地、区域统筹、整体推进、全面融入、服务大局”的发展格局,科学谋划、准确定位,认真落实发展县域经济、实施项目带动、培育产业集群、提升民营经济、做强中心城市、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对外开放、打造良好环境等各项举措,群策群力,合力干事创业,努力实现市委提出的战略目标。
四、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按照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念,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效率和水平,切实维护正义;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建设“平安宁德”,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对本决定的实施情况组织视察、检查,促进其落实。全市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实施本决定的情况。
六、全市人民要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树立全局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和务实作风,积极投身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增长极港口中心城市建设,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与时俱进、奋力拼搏,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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