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大更新时间:2009-08-04 14:48

  宁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林多香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强化监督工作、依法人事任免、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对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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