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廖小军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0-05-05 08:55

  宁德人大网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宁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提请,宁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小军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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