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宁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升传统产业的决议(草案)>起草过程的说明》。会议认为,我市的电机电器、船舶修造、食品加工、汽摩配件、建材等传统特色产业发展迅猛,电机电器、食品加工产业产值超百亿元,在国家级品牌创建上取得较大突破。传统特色产业在增强我市经济实力、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传统产业发展也存在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各类人才不足、品牌效应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产业发展用地供给矛盾突出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传统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与有效提升,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加强规划引导,培育行业龙头企业
组织制定“十二五”传统产业规划,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推进产业集聚。加快推进产业整合进程,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配套协作水平。重点扶持传统产业中的龙头企业,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资金、用地、水、电等资源配置方面向龙头企业倾斜,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尤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优先考虑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传统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加快龙头企业规模扩张,支持和鼓励重点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为纽带,加快重组改造上下游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延伸产业链;引导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生产、供应网络,建立专业化协作联盟,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全面提升。成立与完善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协会,提高行业生产能力和自我管理水平。加快企业改制上市步伐,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实现上市,发挥上市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做大做强传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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