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1-10-11 08:53

  宁德网人大消息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9月28日宁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全市各地各部门以“法律六进”、双“百千万”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了适应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和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有必要从2011年至2015年在我市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引导各方面正确认识和积极评价构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取得的伟大成就,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与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完善并落实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课程。要加强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学校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阵地作用,保证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开展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宣传与城乡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三、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要持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学校、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拓展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要进一步巩固双“百千万”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成果,农村“百千万”活动要着眼于加强农村群众的自我管理和基层组织服务能力的建设,努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创建水平;企业“百千万”活动要着眼于提高企业依法治企、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认真组织以宪法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努力办好普法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平台和示范带动作用。要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为基层群众日常学法提供场所和便利。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要继续履行好社会责任,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的特点和优势,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四、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要着眼社会管理创新,把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作为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实践活动,不断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创建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要结合市情市况善于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和切入点,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司法、执法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实践,使法治建设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强化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法制宣传教育要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标准,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投入,努力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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