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宁德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推进《中共宁德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设“六新大宁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作出如下决议:
一、深刻认识“六新大宁德”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六新大宁德”是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在新的形势下谋划宁德有更大作为的重要举措;是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新使命,把宁德打造成为福建新增长极的必然选择;是顺应全市人民群众新期盼,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客观要求;是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经验,推动宁德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正确认识和全面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事关宁德发展大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事关闽东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刻认识“六新大宁德”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行《决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贯彻落实好《决定》。
二、全面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促进宁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谋划和推进“六新大宁德”建设,要注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与“环三”规划相衔接,与宁德“十二五”发展规划相衔接。要着眼发展新跨越,加快构建高质高效新产业的“大宁德”,实现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规模和结构的有机统一,让发展更有后劲;要着眼城建新提升,加快构建宜业宜居新城镇的“大宁德”,增强中心城市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集聚和带动能力,加速实现城乡一体化,让城乡更加繁荣;要着眼交通新格局,加快构建畅通便捷新交通的“大宁德”,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海空港为重点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让交通更为便捷;要着眼文化新繁荣,加快构建丰富多彩文化的“大宁德”,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让文化更有品味;要着眼民生新期待,加快构建幸福和谐新民生的“大宁德”,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互促共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让人民更加幸福;要着眼环境新优势,构建优质优美新环境的“大宁德”,努力营造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宽容温馨的人文环境、美丽环保的生态环境,让环境更加优美。“六新大宁德”是一个不可分割、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力争通过5年的不懈努力,把宁德建设成为福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增长极,确保实现“2324”的目标,跻身全省发展的第二方阵,到2017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形成“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为全省发展和海西建设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三、扎实抓好《决定》实施,确保“六新大宁德”建设早见成效。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赶超意识,抢抓机遇,主动对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带动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要按照《决定》部署,制定“六新大宁德”建设的具体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发展实体经济,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建设发展,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走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新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要素保障,严格目标考核,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六新大宁德”建设顺利推进。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全面实施《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建设“六新大宁德”提供有力保障。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六新大宁德”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针对“六新大宁德”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视察,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要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决定》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宣传市委的决策部署,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建言献策,勤勉干事创业,充分发挥好在“六新大宁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组织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建设“六新大宁德”的强大合力。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把建设“六新大宁德”的美好蓝图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统一起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六新大宁德”建设。全市人民要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继续弘扬以“滴水穿石”为核心的闽东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齐心协力,艰苦创业,为全面建设“六新大宁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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