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4-01-23 10:59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罗雄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宁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建设“六新大宁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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