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001号和002号议案的决定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5-04-30 10:08

宁德人大网消息 根据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决定,陆盛彪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与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的议案”(第001号)、钟雷兴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订人大代表审议工作规则的议案”(第002号)交由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决定将第001号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理,第002号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应在10月底前,提出办理情况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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