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2020年10月23日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12-04 15:49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陈清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并对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市财政局对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和反馈的办理情况函已印发会议。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4亿元,转移性净收入40.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50.54亿元,支出50.5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49亿元,转移性净收入10.2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为45.74亿元,支出45.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2亿元,支出1.52亿元。以上预算收支平衡。

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省核定我市本级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42.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05亿元。2019年债务限额138.22亿元,加上2020年核定的新增债务限额42.27亿元,2020年债务限额180.49亿元。

同时,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拟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9亿元,资金来源于预计增加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亿元和转移性净收入10.33亿元。其中,使用新增一般债券安排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蕉城区车里湾新能源产业园区防洪防潮、城市路网、工人文化宫、教育、卫生健康等项目建设8.22亿元,预留人员经费、市委市政府执行中新出台支出、电动公交车购置、非税收入业务费及成本等支出4.37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和支出均为63.13亿元。拟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87亿元,资金来源于预计增加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其中,使用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沈海复线福鼎贯岭至柘荣段、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冶金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市职教园等项目建设26.6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排7.39亿元,其他增减支出合计-1.18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78.61亿元。拟调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5亿元,资金来源于增加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5亿元。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2.27亿元。以上预算收支平衡。

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调整情况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3亿元,转移性净支出9.0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9.68亿元,支出9.6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5亿元,支出14.35亿元。以上预算收支平衡。

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拟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亿元,资金来源于预计增加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人才奖励金、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东侨国投公司注册资本金、增人增支及新设机构经费、创城经费、会议纪要预留金等支出。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和支出均为11.6亿元。拟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4亿元,资金来源于预计增加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市财政安排的新增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征地补偿、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等支出,以及用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产业园区、医院项目支出。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23.59亿元。以上预算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遵循了预算收支平衡原则,贯彻了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切合我市实际,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绩效,确保年度预算目标顺利实现;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时下达新增债券资金,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避免债券资金闲置,落实好到期债券还本付息来源,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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