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12-17 10:19

宁德人大网消息

(2020年12月16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上中旬在宁德召开,会期约3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宁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和批准宁德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宁德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宁德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宁德市202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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