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敏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人大作用,把闽东的事业推向前进”的殷切嘱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有效履职,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地方立法,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持续做好代表工作,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服务促进“一二三”发展战略实施和“五个城”建设,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不断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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