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1-01-15 11:49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4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董明亮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着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五个城”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提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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