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选聘立法咨询专家的公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6-08-09 09:02

  宁德人大网消息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在相关工作领域有较强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

(三)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下。

二、咨询事项

(一)本市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

(二)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审议;

(三)上级人大征求本市意见的立法规划草案、立法计划草案、法律法规草案;

(四)常务委员会开展的有关监督工作;

(五)其他需要咨询的与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遴选。立法咨询专家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推荐)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后,提出拟聘人数、人选,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二)审定应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择优聘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受聘者颁发聘书,并在媒体上公布。

(三)聘任期限。立法咨询专家聘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任。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止。

报名方式及材料: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报名(推荐)表》(可在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 www.ndrd.gov.cn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2016年8月20日前邮寄至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5号,邮政编码:352100),并同时将填好的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至ndrdfgw@163.com邮箱。

联系人:游明 联系电话:0593-2878786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9日

附件:立法咨询专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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