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法学研究、法律实务、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在相关工作领域有较强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
(三)热心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下。
二、咨询事项
(一)本市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
(二)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审议;
(三)上级人大征求本市意见的立法规划草案、立法计划草案、法律法规草案;
(四)常务委员会开展的有关监督工作;
(五)其他需要咨询的与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有关的法律问题。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遴选。立法咨询专家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推荐)人选,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后,提出拟聘人数、人选,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二)审定应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择优聘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对受聘者颁发聘书,并在媒体上公布。
(三)聘任期限。立法咨询专家聘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任。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止。
报名方式及材料: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报名(推荐)表》(可在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 www.ndrd.gov.cn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于2016年8月20日前邮寄至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5号,邮政编码:352100),并同时将填好的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至ndrdfgw@163.com邮箱。
联系人:游明 联系电话:0593-2878786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8月9日
附件:立法咨询专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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