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06-08 10:06

《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已于2020年4月22日由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6月1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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