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的决定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07-21 09:20
  宁德人大网消息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与上位法没有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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