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四届]第八号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0-12-07 17:09
 

 宁德人大网消息

《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20年8月27日经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9月29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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