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立法弘扬闽东之光

作者:芯辰、李小健文章来源:全国人大更新时间:2021-09-02 17:48

全国人大(记者:芯 辰、李小健)福建宁德是全国著名的苏区和老区。革命岁月中,留存于此的红色文化资源是我们党在闽东大地上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就明确指出“闽东的老区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写下了可歌可泣的辉煌历史”“无数先烈留给我们用之不尽的宝贵精神财富”,并赞誉其为闽东的一个“闪光点”,要求将其传播开去。

宁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高度重视闽东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传承与弘扬。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多次提出要求:“助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文化遗存,是全市各级人大不可推卸的政治担当,必须依法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优势,为我市保护红色文化遗存、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闽东之光提供法治保障。”

2021年3月27日,周宁县咸村中心小学师生来到桃花溪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展陈馆,开展研学活动。陈泽良 摄

  立法引领

  守护红色资源血脉根基

多年来,宁德市在保护红色文化遗存,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谋划首个五年立法规划项目时,金敏主任就提议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规划,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烈响应。2018年,《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和地方特色,注重制度设计,为系统保护、长期传承、合理利用、充分展示闽东红色文化遗存提供了重要遵循和依据。如,在保护和管理方面进行了制定规划、普查建档、实施名录管理、设置保护标志、实行原址保护、明确遗存保护责任人及其责任等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

《条例》的施行,标志着闽东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保护修缮

  确保红色资源代代相传

《条例》颁布后,宁德各级人大第一时间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推动相关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贯彻施行。

一是抓紧编制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市、县(市、区)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相继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宁德市还设立市文化遗产保护科室,并协调推动绝大多数县成立文化遗产(文物)保护中心。

二是加强红色文化遗存普查建档。及时做好革命文物认定,建立红色文化遗存普查档案和名录。全市现有红色文化遗存354处,其中核定上报省里公布革命文物164处,县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92处,形成了国、省、县级文物保护体系。

三是加大财政经费投入。率先在全省将省、市、县三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文化遗存、革命遗址日常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2021年起,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设立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

2021年6月23日,第三届闽东柏柱洋红色文化旅游周场景。张文奎 吴庆堂 摄

  合理利用

  助力红色资源焕发生机

如何让红色资源用史实说话,让红色文化遗存焕发生机,是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这也是《条例》鼓励对红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利用的原因所在。

探索红色文化资源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如,柘荣县楮坪乡有一条闽东独立师在楮坪红色记忆的完整路线,该路线依托优美的生态景观和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深挖红色故事,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通过修复闽东特委楮坪会议遗址、社坪红色众厅、西竹岔战斗遗址,把闽东特委楮坪会议、彭家山战斗、西竹岔战斗三处红色旧址以点连线、由线及面的方式串联起来,精心打造集红色教育、休闲体验和康体养生为一体的特色旅游产业。

截至目前,宁德市先后依托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串联丰富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乡村田园、畲族风情等特色旅游资源,以“红+绿+蓝+古+畲”等多元形式,策划推出10条红色旅游主题精品线路,实现“红色文化遗存+乡村旅游”的有机融合,走出了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宁德寿宁下党乡新貌。卓仕尉 摄

  弘扬精神

  做好红色资源保护的“后半篇文章”

红色文化遗存的生机与活力,还体现在其所蕴含的革命精神和时代价值中。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宁德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将红色文化遗存作为弘扬革命传统精神、激发爱国主义的生动教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红色传统、践行初心使命、砥砺奋斗品格,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增强了红色文化遗存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立法守护红色资源只是第一步,宁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持续推动《条例》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做好红色资源保护的“后半篇文章”,让法治之光照亮闽东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之路。

责任编辑: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