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四届〕第十号
《宁德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于2021年8月26日经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0月22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ndwbj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四届〕第十号
《宁德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于2021年8月26日经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0月22日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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