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

作者:苏晶晶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22-09-15 18:59
  宁德人大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苏晶晶)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水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围绕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行深入交流、作出表态。

刘水金指出,《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全省首部设区市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为《条例》贯彻施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深化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更好地促进我市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便捷安全文明的出行需求。要广泛宣传,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认真履行普法宣传和部门管理责任,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释义工作,全面推动《条例》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要严格执法,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配套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管理合力,切实将法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强化监督,持续推进《条例》真正落地生根。各级人大要强化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支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条例》贯彻到位、执行到位,共同打造路畅人安、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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