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于1981年设立人大工作联络组,1988年成立地区人大工委。2000年11月,宁德撤地设市,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依法选举产生了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标志着宁德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正式成立。历届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人大作用,把闽东的事业推向前进”的殷切嘱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有效作为,为推动宁德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积极贡献人大力量。市四届人大现设4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现设有三室八委共11个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机关党委、研究室、代表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两个科级事业单位(法律法规研究中心、代表服务中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干部55人,其中厅级领导7人,处级干部28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0人。目前市人大机关行政事业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51名,事业编制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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