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陈颖代理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等有关事项

作者:文章来源:宁德人大更新时间:2024-08-29 11:47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检察人员名单

(2024年8月28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颖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良华辞去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陈良华因工作变动,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良华辞去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颖代理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和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颖代理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责任编辑:陈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