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5-05-10 16:02

(2004年11月29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宁德市司法局局长 高良武

  宁德市人大消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安排,由我代表市司法局作“四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四五”普法工作情况

  2001年8月,宁德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三年多来,在宁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领导、支持和监督下,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宁德市委、市政府批转的《中共宁德市委宣传部、宁德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宁德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及时出台有关文件,组织召开全市普法工作会议。

  2001年8月,全省“四五”普法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立即组织认真学习中央和全省会议文件,研究有关“四五”普法的工作,切实把“四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的日常工作议程。我们及时召开全市司法局长和宣教科长会议,将上级会议精神进行认真传达,进行“四五”普法工作动员,进一步增强做好“四五”普法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及时向市委领导汇报上级会议情况。市委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的讨论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之后,我们积极主动做好“四五”普法工作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组织起草“四五”普法规划等有关文件和会议材料,使“四五”普法工作会议能够顺利召开,为“四五”普法有序地开展打好基础。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局始终把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突出加以宣传。我们利用“12·4”宪法实施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活动载体,在每年的12月4日前后一月内通过大众媒体、发放宣传材料、挂横幅、贴标语、上街开展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在先后编写的4本普法读物(其中1本与市人大内司委合编的《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百题问答》)中均把它作为重要内容编入读物。特别是今年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宪法修正案通过后不久,省里通知召开全省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电视电话会议,我局立即向市委分管领导张经喜副书记汇报,决定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接着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宪法学习宣传进行全面部署,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宪法的新高潮。

  (三)围绕党委政府阶段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

  围绕党委政府阶段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是“四五”普法的内在要求。我局始终以此为出发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是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打击“******”活动进行普法。“严打”整治斗争是党中央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作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打击“******”是市委根据我市“******”活动猖獗,严重危害基层社会安定稳定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为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和打击“******”专项活动,我们及时编印了20000份“严打”宣传材料,15000册《“严打”宣传提纲》和有关法律法规选编10000册,并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和打击“******”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结合防治“非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为了配合做好全市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2003年5月8月,市司法局、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综治办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抗击“非典”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员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局印刷了10000份《传染病防治法》分发全市张贴宣传,发放《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依法防治非典型肺炎基本知识》和《认真贯彻〈价格法〉、〈食品卫生法〉基本知识问答》共8000本到各县(市、区),对防治“非典”工作起到较好的宣传作用。5月10日,市、区两级政法部门、防疫站、物价局、科协等单位在闽东大广场联合开展防治“非典”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大量的防“非典”有关法律知识读本和《传染病防治法》,把防治“非典”等传染病的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对全市的依法防治“非典”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结合县、乡、村换届选举开展法制宣传。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选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和素质,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选举权利,我们先后对县、乡、村换届选举工作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省市选举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当地换届选举工作,开展《宪法》、《代表法》、《地方政府组织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宣传,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四是结合维护基层稳定经济发展开展法制宣传。针对蕉城、霞浦两地部分三峡移民对政府有关政策不满,集体上访及拦路闹事等情况,我们多次组织两级司法局的法制宣传骨干、律师等人员,对三峡移民进行法制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政策,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我们还深入蕉城六都、三都青山海上社区、福安穆阳等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化解纠纷,促进当地社会安定稳定。五是结合专业法颁布实施日进行宣传。为了配合有关专业法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我们除了提供有关法律读本外,还派讲师团中的法制宣传骨干上法律课,协助开展专业法宣传咨询活动。并与市妇联、市计生委组织参加全省举办《婚姻法》和《人口计划生育法》法律知识竞赛,均取得了第二名的较好成绩。为了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局向九县(市、区)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画进行宣传。六是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从2001年开始,我们已经举办了三次有几十个单位参加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对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公务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促进全社会学法用法。

  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公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是“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搞好“四五”普法,实现全民法律意识向法律素质转变的关键。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四五”普法以来,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厅处级领导法制讲座。2003年,我局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随后,又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征订《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要求做到副科级以上干部人手一套。目前,全市已征订《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2千多套。我局已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出卷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加强公务人员学法用法。为了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培养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公务员队伍,2002年,我局与市委宣传部、人事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机关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考核,进行了专门部署。2002年12月,我市率先在全省组织了国家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由于组织严密,布置周到,得到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此后,我市又组织了2次考试,现已完成了该项工作。为规范行政行为,保证《行政许可法》正确实施,今年4月,我局又与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的通知》,组织全市公务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并进行了培训和考试。今年6月全市有近万名公务员参加了《行政许可法》考试,为《行政许可法》在我市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

  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针对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趋势,且呈低龄化、团伙化的特点,我局把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与市综治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商讨方案、多方筹资后,认真主办制作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从2002年6月至10月,该展先后在全市九县市区巡回展出,共有10多万青少年学生参加了观看,引起了极大反响,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为了使该展览发挥更大的法制教育功效,今年初,我们多次与共青团蕉城区委联系协商,花费数千元,对部分展板内容进行修改充实后,定点布置在蕉城区少年宫展厅,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常设基地。去年,我们还与市委宣传部、教育局联合,引进由江西省公安厅、司法厅组织的由在押犯人组成的“法制文艺团”到我市大中专学校、中小学校巡回演出,以增强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和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和撑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际经贸、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市司法局、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宣传《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和《福建省私营企业工会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大对《条例》和《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企的能力。

  (五)深入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由于我市农村人口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农村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相对弱化,尤其部分农民不依法维权,解决民主诉求和民事纠纷采取非理性甚至愚昧的做法,一些干部不依法办事而习惯于依靠行政命令甚至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法开展工作,导致矛盾纠纷大量存在,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因素。基于这一状况,2002年初,根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鸿坚的意见,我们与市综治办联合,深入基层农村开展调研,提出了开展“进百乡(镇)、入千村(居)、到万户”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下简称“百千万”活动)的意见。意见得到市委的高度重视,市委陈少勇书记于6月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审定,原则通过活动方案,并由市委、市府“两办”下发全市执行。“百千万”活动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方向,以确立一个观念(即公民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实现两个转变(即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力求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体性冲突事件,不发生“官”损“民”案件),做到四个明显下降(即治安案件明显下降,一般刑事案件明显下降,群体上访明显下降,民事纠纷明显下降)为工作重点,以确保基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为努力目标开展工作。

  从2002年6月起,我们在全市19个乡镇部署进行试点工作。为了配合工作开展,我局迅速编印《公民法律常识读本》3万册,送到各试点乡镇使用。2002年11月底,我们及时召开了全市“百千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试点经验交流会,总结了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经验,找出了在开展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3年在全市43个重点乡镇开展活动。今年上半年,我们又在全市确定37个重点乡镇,印发2万册《农村实用法律问答》给各县,计划在2005年上半年前将全市127个乡镇(街道)都开展一遍,为新时期农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总结出一条有效途径。经过近两年的实践,今年2月13日至3月12日,我们与综治办共同组织对全市已开展“百千万”活动中的41个重(试)点乡镇(街道)、32个村(居)、5个社区和5个点进行了深入调查。从调查情况看,41个乡镇(街道)2003年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冲突事件、群体上访事件、民事纠纷与2002年同比分别下降41.8%、7.1%、91.4%、46.4%和11%,均没有发生“官”损“民”案件;同时还解决突出涉法问题122个,为民办实事260件,实行村财村务公开、民主决策,已占总数的87.6%。事实证明“百千万”活动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上发挥了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的作用。《法制日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以整版篇幅报道了我市“百千万”活动的成效;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也从不同侧面对此进行宣传报道。今年10月21日,省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我市召开宁德“百千万”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现场会暨全省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表彰会,对我市开展“百千万”的做法及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六)存在的问题

  “四五”普法以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普法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够,特别是对企业、外来人员等对象的普法不理想、办法不多。

  二是中小学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问题存在困难。法制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在教学大纲、课程设计上不具体,课时无保障,没有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学法教材,师资力量缺乏,“四落实”难以落实。

  三是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对普法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马虎应付,流于形式,未认真抓好普法规划落实,尤其是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更好开展。

  四是现实生活中权大于法,情大于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缺位”、“越位”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使群众对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产生怀疑,削弱了他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热情。

  五是普法工作缺少制约激励机制,没能与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挂钩,缺乏搞好普法工作的内在动力,导致积极性不高。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明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任务既艰巨又繁重,我们将加倍努力,在全面抓好“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宪法切实引向深入。要在全面学习宣传宪法知识的基础上,突出宣传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始终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四五”普法的工作重点,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还要加大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力度,努力提高全民的尤其党政干部的这方面法律知识。

  二是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商讨,继续做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的征订工作,拟定考试方案,组织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

  三是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逐步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充分整合校园内外的资源优势,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继续深化“百千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重点开展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针对农民群众的要求,开展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文艺队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法制的熏陶,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扎实推进“百千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巩固扩大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注意发现和培育典型,不断总结经验,把农村和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引向深入。

  五是抓好对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工作。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历来是我们普法工作难点和薄弱点,我们将积极主动地把法律送到他们身边,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是全面按照“四五”普法的工作要求,认真对照自查,寻找差距,发现问题,及时补“课”。2005年是“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年,我们要积极努力,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四五”普法工作检查,以迎接全省“四五”普法全面检查验收。

责任编辑:ndw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