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督促检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大更新时间:2005-08-09 14:52

  宁德市人大消息 2005年5月1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7位组成人员和9位领衔提建议的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市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水利局、工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文化与出版局等10个单位办理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于5月12日对市法院、检察院和市环保局、工商局等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走访了解。5月17日缪希铃副主任主持召开有7个重点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批示件的协调工作。

市一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交建议件182件(含50件议案转建议办理件),其中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170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理的5件,市法院办理的4件,市检察院办理的1件,商市委宣传部办理的2件。这次检查的10个单位承办的建议件有121件,占市政府系统办理建议总数的71.2%,已经全部办结。截止至5月20日,182件建议件已办结174件,占全部建议件的95.6%,正在办理的8件中,占建议件总数的4.4%。在检查活动中,检查组听取了各承办单位的汇报,查看了建议办理档案资料,查阅了答复代表的函件,并与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交换意见。检查组认为,“一府两院”及其承办单位对2005年代表建议伯办理工作是重视的,办理质量也比去年有了一定的提高。在肯定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这项重要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这次检查活动时间虽短,但在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对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程序,提高办理质量起到积极的作用。

(摘自《宁德人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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