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119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面对面”的重点检查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大更新时间:2006-08-31 15:26

  宁德市人大消息 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林坤华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建议领衔代表参加的检查组, 深入市政府办、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建设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单位,对办理市一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进行面对面的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查看办理工作档案、询问办理情况、座谈交换意见的形式,对各单位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做了较全面的了解。这次检查的10个单位共办理建议119件,占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总数的63.6%,已办结并答复代表的107件,占检查单位办理件数的89.9%,其中A类的13件,B类的71件,C类17件,D类6件,有的还正在落实解决。

检查组认为,市政府系统大部分单位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重视的,承办单位能够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对办理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办理机制健全,程序较规范,从总体情况来看,办理质量比去年有一定提高。具体表现为: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对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把办理好市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九号文件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强化公仆意识,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的实际行动。市一届人大八次会议期间,市长陈荣凯对一些重要建议件作了批示,并召开即办会,要求马上办理,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3月28日市政府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相关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办理过程中,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市一届人大八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多次召开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理工作协调会;6月9日又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承办单位也加强了对办理建议工作的领导,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市政府办把建议办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分管副市长亲自审阅每一份建议,主持召开办理代表建议的专题会议,要求各分管副秘书长、副主任、各承办科室高度负责,认真研究每一份建议的办理方案,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二是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建议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按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有关规定的要求,健全办理工作制度,规范了从建议登记立项,分办交办,办理答复,到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等一系列办理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义务和时限,进一步落实了“质量关”、“责任关”、“落实关”。三是注重调查研究,提高办理实效。多数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与年度工作相结合,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办理代表建议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的理念还没有真正形成。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件中,真正解决问题的比例还很小,相当部分答复件空话、客套话比较多,实质性的内容很少,“创造条件,争取解决”的承诺多,具体如何创造条件解决问题的措施较少。二是办理代表建议重“答复”、轻“过程”还比较普遍。对建议办理工作研究不够深入、调研不够广泛、与代表沟通的主动性不够,人大意识、公仆意识还比较淡薄,未按法定时间答复代表。有的承办单位见到法定办理时间已到,临时研究,仓促答复,没有真正把代表建议件的办理过程做为改进工作作风、当好公仆、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动力。三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交办机制、督办机制、跟踪反馈、回头看机制、激励机制还不完善,督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平衡。市政府办、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等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领导比较重视,认真研究,责任落实,机制规范,注重实效。有些单位还存在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还不够,办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五是代表建议意见的质量还不够理想,所提的建议意见有的属个人或局部的问题。有的建议涉及多个部门操作性难,有的建议内容空泛、字体潦草,增加了办理工作难度。

检查组就进一步办理好代表建议提出以下建议:一、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要做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的宣传工作,从思想理念上提高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省人大“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讲求实效,提高办理满意率。二、建立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要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对涉及对口联系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进行督促和检查,并跟踪答复件承诺事项的落实。“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两院”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和协调。对一些比较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要有分管领导协调督办。三、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激励机制。每年要对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办理工作应付、代表意见比较大的单位,要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书面说明。同时,要把办理工作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四、做好代表建议办理跟踪落实工作。组织人员对影响比较大、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代表建议办理开展“回头看”检查,了解承办单位的抓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落实好建议答复中的每一事项,努力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五、市政府办公室和督查室要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关注办理工作动态,对职能交叉的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要加强协调,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有关承办单位落实。六、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回访制度,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意见,通报有关工作,使代表知情知政,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

(摘自《宁德人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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