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三项监督职能 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作者: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06-10-11 16:04

宁德市人大消息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美萍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作了《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200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工作的监督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下阶段工作意见。委员们在审议报告时,普遍认为市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全面、客观。开展法律监督工作重点明确,成效突出。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司法权威,推进了全市司法公正。

  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就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等方面委员们提出不少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在立案侦查环节的监督工作,严把案件批捕关;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涉嫌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行为要加大监督力度,尤其要重点监督基层公安派出所的侦查活动,与公安机关建立配合制约的长效监督机制;继续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特别是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的监督;密切与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增强法律监督实效。

  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检察院结合今年的工作部署,认真对照检查,寻找差距,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情况的跟踪监督,对批捕或不批捕案件严格审查,逐案跟踪监督执行及变更、撤销逮捕情况。二是加强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重点抓好对徇私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动用侦查手段、违法取保候审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三是严把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受理关、立案关和审查关,认真复查再审后维持原判的抗诉案件。四是抓好纠防超期羁押长效工作机制的落实,不断完善健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刑罚执行监督为重点,继续完善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各项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强同人大机关的联系沟通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案件通过人大信访渠道交换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途径,创造法律监督氛围,维护公平正义。

  (摘自《宁德人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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