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到宁德市开展《监督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大更新时间:2007-06-04 15:50

  宁德市人大消息 5月10日上午,省人大法工委主任包志荣带领调研组到宁德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学习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步泉,副市长薛成康,“两院”负责人和市人大各委室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李步泉向省人大调研组汇报了宁德市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的基本情况,反映了宁德市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向省人大调研组提出了建议意见。

包志荣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监督法》中所做的工作。他强调,《监督法》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说,为了保证《监督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将出台《监督法》实施细则,我们要把各地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好做法、好意见、好建议吸纳进去,保证我省的《监督法》实施细则既具有福建特色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调研组还深入福安、福鼎进行调研。

(摘自《宁德人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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