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任命书颁发大会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市人大更新时间:2007-06-04 00:00

宁德市人大消息 25日上午,宁德市人大常委会隆重举行任命书颁发大会,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多香为10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和30名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这是继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班子和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之后的又一次重要的人事任命。

林多香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在颁发大会上讲话强调,颁发任命书凝聚着党组织的关怀和信任,饱含着全市人民的深情与重托,体现了权力机关的神圣职责。这既是庄重的任命书,更是沉甸甸的责任状,每一份任命书都是一份荣誉、一份期盼,更是一份责任。他还对被任命的同志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一、勤学善思,提高素质。要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团结带领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必须进一步强化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学习宪法、法律和现代科学技术,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与解放思想结合起来,把学习与指导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理论与行动相统一。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切实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依法领导水平。

二、牢记责任,执政为民。为政之要,贵在亲民爱民;为政之本,重在为民利民。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注重倡导民和、切实改善民生、科学集中民力、积极维护民安,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真心实意办好群众急需,受益的实事,使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求有所应,争取得到人民群众更加广泛支持。要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人意识,依靠人民群众,向人民群众学习,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听得进批评,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争当为民造福、为民解难的贴心人,让组织满意,让人民放心。

三、依法履职,接受监督。要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精神。人大监督不仅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有效。因此,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必须自觉地置身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政府及其部门对涉及全市工作大局的重大问题,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必须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审议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整改;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及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信访件等要依法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四、廉洁自律,以德立人。国家干部不管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大家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应当为党和人民谋福利。公生明,廉生威。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坚定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加强党性锻炼,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严格自律,防微杜渐。要坚持做到“三个不能”:改革开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不能忘;经济发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能丢;地位变化,来自老百姓的根子不能变。要经得住各种生活方式的冲击,保持洁身自好,正气凛然,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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