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工作亮点呈现

作者:周婧文章来源:宁德网更新时间:2010-03-21 09:09

  宁德网消息(记者 周婧)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承办先进单位和好议案、好建议的部分领衔代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坤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说,近年来,特别是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市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渐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地办理、答复代表建议,努力落实、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他指出,代表提出建议意见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渠道,各承办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通过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建议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努力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环三都澳区域发展和海峡西岸东北翼中心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下面摘录荣获“宁德市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称号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2个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经验及做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过几年办理工作的实践和总结,市政府办已基本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办理工作制度,办理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市政府办在抓好常规办理工作的同时,把办理工作与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海峡西岸中心城市建设结合起来,由于承办单位政府办各科室认真抓好上述两个结合,不但促进了建议的办理工作,而且还推动了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如020、034号建议提出的农村道路硬化补助和农村道路班车问题,2009年初市政府已将它列为2010年政府的重点工作,承办单位一方面围绕市政府的部署,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另一方面突出解决好建议中提出的道路硬化后农村通班车的热点、难点问题,两方面工作相互促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市政府办还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办理责任落到实处。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做好代表建议办复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办理代表建议纳入督察范畴,对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采取“六定”原则(即定负责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督办单位、定办理要求、定办理期限),严格遵循督察工作流程,将每件代表建议均列为督办件,经院长阅批后,给承办单位开具督办函,列出办理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明确办理时限和答复格式,并在督办函上设置空栏,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签收,强化责任意识。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室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统一归口管理,全程跟踪,注重与承办人员面对面进行情况沟通、督促指导,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理实效。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还要求所有答复件都要经过办公室审核会稿,在内容、文字和格式上认真把关,并由院领导签发,使办理代表建议做到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促、办后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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