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资料图片)
蕉城区七都镇六都村干部群众一起加固后淡塘堤。 李民雄 摄
宁德人大网消息(记者 周婧)水既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又是战略性的社会资源,在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中,须臾不可或缺,在国民经济和安全发展中战略地位突出。为了更加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月18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兴贵带领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直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实地查看了寿宁县、屏南县和蕉城区的多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防洪堤、水库、河道采砂点,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并与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就全市进一步贯彻执行《水法》提出建议意见。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福鼎市、霞浦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法执法检查。
在5月23日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指出,2008年以来我市水利部门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民生水利稳步推进,防灾减灾成效明显,资源管理日趋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加强,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同时也存在水法意识淡薄、基础设施老化严重、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水利队伍力量比较薄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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