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发言摘要

作者:蔡作雄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1-07-16 09:17

 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到宁德开展执法检查。

  宁德人大网消息 (蔡作雄 刘冬康) 6月27日,宁德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召开。这次座谈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2011年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深入探讨交流地方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荣凯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专题听取会议安排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市县人大要对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监督,提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坤华、刘必贵、范世尧、蓝兴贵、汤玉泉,副巡视员陈成章,秘书长刘水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坤华在会上强调,要认真领会,站位全局,进一步增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宁德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主动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融入今年的人大工作,深入视察调研、认真谋划推动。当前,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学习,吃透精神,把握工作切入点,努力发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推动”和“服务”作用。要通过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把上级党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通过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通过督办代表意见建议,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发挥代表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他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的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关键,社会协同是依托,群众参与是基础,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四种作用不可替代。市、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上具有广阔的作为空间。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市委的部署,牢牢把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强化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监督,通过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他指出,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认真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不断拓宽民主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代表作用的服务保障机制,尽可能邀请更多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职业特点及个人意愿,组织代表开展社会管理方面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认真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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