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人大网消息(记者 徐洁) 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市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向执法检查组做了专项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必贵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环三”发展战略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快总体规划修编和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法律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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