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

作者:茹捷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03-10 09:33

 

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到宁德市开展视察调研活动(资料照片)。

  宁德人大网消息 (闽东日报记者 茹捷) 为依法规范用工单位用工行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保障,2011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奔赴福安、柘荣、福鼎等三个县(市)开展执法检查,并于2011年12月,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劳动合同法》在宁德市贯彻落实。

  喜:宁德市贯彻《劳动合同法》成效显著

为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在宁德市执行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检查组深入企业一线,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走访职工等方式,现场了解劳动用工情况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组不仅听取了福安市、柘荣县、福鼎市政府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汇报,还与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工商联、总工会、法院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企业主进行座谈,倾听社会各方面对进一步贯彻完善《劳动合同法》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走基层,下企业,访群众,在为期4天的检查中,检查组深刻感受到宁德市近年来在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福安市电机电器行业113家企业率先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东侨开发区开展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截至2011年9月底,全市签订工资集体协商1065份,涵盖企业6427家,覆盖职工24.35万人……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ndw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