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017号议案的决定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宁德人大网更新时间:2012-04-17 09:50

  宁德人大网消息 根据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周建平等11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要求修改《关于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一重山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决定》的议案”(第017号)交由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决定将此件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办理。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应在6月底前提出办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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